首 页
|
岗位职责
|
政策文件
|
工作流程
|
师资队伍
|
诚聘英才
|
下载园地
|
信息查询
|
人事互动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岗位职责—>工资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岗位职责
人 事 科
师 资 科
职 称 科
工 资 科
人才中心
工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校本部工资基金管理,做好各附属单位的工资基金审批工作。
2.做好合同工的管理和退休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3.负责组织全校技术工人参加等级考试、考核和职业道德培训的具体事务。
4.根据国家的工资政策,做好全校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正常调整、定级、升级等工作。办理教职工调动的工资转移手续。
5.做好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
6.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测算、缴纳、封存、转移、发放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费、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8.负责计划外用工的工资审核和管理工作。
9. 负责工资总额承包的测算和管理工作。
10. 负责有关工资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政策性问题的解答处理工作。
11. 负责有关工资方面的报表、统计工作。
12.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制作维护
地址: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4楼 邮编:350004
电话:0591-3569325 传真:0591-356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