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育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成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厅机关各处(部、室)、厅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教办厅函[20077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并撤销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下分别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我厅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审定我厅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研究决定处理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鞠维强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施祖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杨 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尉 纬  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肖 铮  办公室主任

      陈 晃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林 寅  政策法规处处长

      曾能建  人事处处长

      王国才  财务处处长

      李天奇  基础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  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达辉  高校学生处处长 

      鲁同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林冬青  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依法行政办公室

  1、依法行政办公室的职责是:在厅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清理、修改、制定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和工作方案;制订推进教育厅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我厅依法行政的申诉、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行政咨询工作,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指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承担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和教育厅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依法行政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林 寅  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主任: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许志勇  办公室副主任

      戴 颖  人事处副处长

      成 员: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3、依法行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承担。

  三、政务公开办公室

  1、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厅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推进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就教育厅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提出建议方案;组织人员培训;组织编制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加强各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协调、指导并推动教育战线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  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肖 铮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许志勇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3、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福建省教育厅

                                                   00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