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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教育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成立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厅机关各处(部、室)、厅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教育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通知》(教办厅函[2007]7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并撤销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下分别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我厅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审定我厅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研究决定处理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鞠维强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施祖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杨 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尉 纬 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肖 铮 办公室主任 陈 晃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林 寅 政策法规处处长 曾能建 人事处处长 王国才 财务处处长 李天奇 基础教育处处长 练晓荣 高等教育处处长 陈达辉 高校学生处处长 鲁同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林冬青 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依法行政办公室 1、依法行政办公室的职责是:在厅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清理、修改、制定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和工作方案;制订推进教育厅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我厅依法行政的申诉、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行政咨询工作,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指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承担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和教育厅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依法行政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林 寅 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主任: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许志勇 办公室副主任 戴 颖 人事处副处长 成 员: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3、依法行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承担。 三、政务公开办公室 1、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厅党组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推进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就教育厅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提出建议方案;组织人员培训;组织编制教育厅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加强各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协调、指导并推动教育战线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 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肖 铮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邹 毅 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许志勇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3、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福建省教育厅 二00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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