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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医大工[2006]9号 关于新一届校女职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关于“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规定,2006年6月7日下午召开的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对新一届校女工委的组成进行了研究,提出的新一届校女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附后),考虑了校女工委组成新老交替,以及机构、人员调整的情况,请各部门工会和部门女工委及时征求女职工的意见,进行民主协商。征求意见与民主协商的情况,请于6月15日前及时反馈给校工会。 附:校女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八日
校女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一、委员建议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秀霞 冯秋萍 刘宝英 刘素华 许兰新 苏建新 杨俐丽 吴任慰 沈江华 罗红斌 姚丽君 黄黎玲 二、正、副主任建议人选: 主 任:姚丽君 副主任:刘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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