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大工[2006]6号


关于推荐评选“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开展,鼓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荐评选全国和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的活动,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06]7号文《关于做好推荐评选2006年全国、全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分配给我校“省师德标兵”候选人名额1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先推荐评选出“校师德先进个人”,再从 “校师德先进个人”中评选推荐1名,作为 “省师德标兵”人选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参评省和全国“师德标兵”。现将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根据闽教科文卫体工[2006]7号文通知精神,本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全校(含附属医院)在编在册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正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 ,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业绩突出。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部门工会和附属医院工会根据本届“校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在征得党政组织同意并公示后上报校工会。候选人名额为2名以上的,有关单位须列出先后顺序。

2、本届“校师德先进个人”实行差额民主评选推荐产生。校工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和材料,将召开校工会全体委员和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13名“校师德先进个人”。评定的“校师德先进个人”在呈报校党委同意后,将在今年教师节以学校名义予以表彰。

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的1名“省师德标兵”人选,拟从本次评选出的“校师德先进个人”中选出,由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评选后报校党委审定。

四、预选名额分配

基础医学院推荐3名候选人,附一、附二、协和医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五、时间要求: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民主推荐评选,确定人选,公示和上报材料等工作。“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在620日前报校工会。

2623日召开校工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进行评审和推荐。推荐结果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并公示后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

                               00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