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大工[2006]1号


关于组建“两代会”代表团及民主推荐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事宜的通知

 

机关、后勤、各学院(系部)、各附属医院工会:

以各基层工会为选区选举的“两代会”代表,已经“两代会”筹备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审查,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都符合代表条件,符合选举的程序要求。为了进行“两代会”的有关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工会法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现就组建“两代会”代表团和民主推荐新一届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建“两代会”代表团

1、“两代会”代表团组成方案:机关、后勤、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药学院、附一医院、附二医院、协和医院均单独组成代表团;护理医学院、人文社科系、体育教研部联合组成一个代表团,由护理医学院负责牵头;口腔医学院、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成教学院、海峡学院联合组成一个代表团,由口腔医学院负责牵头。

2、“两代会“代表团的组建工作,由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召集 “两代会”代表开会并主持会议,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人。各代表团还要选出秘书或记录员1名,负责代表团出席大会时清点人数和讨论时的记录工作。

代表团组建工作,请于2006116日前完成。代表团正、副团长的名单由基层工会填写(联合组建的代表团由牵头单位负责),请于2006116日前报送校工会。

3、代表团组建后要进行代表培训,由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主持,主要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学习文件另发)。

二、关于民主推荐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名,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2人,委员候选人为23名;新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实行等额选举。请各代表团和基层工会根据分配的委员候选人名额(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后),按照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和推荐产生办法,做好委员候选人的民主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由各基层工会填表于年116日前报送校工会,以便及时汇总报告校党委和上级工会。

   三、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人,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2人,委员候选人为23人;工会委员会拟设主席1人(由校领导兼任),副主席3人(其中专职副主席 l人),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委员中,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约占百分之七十五,女委员约占百分之三十,四十五岁以下青年委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教学、科研、行政、工勤人员,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应占适当比例。

   2、委员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胜任工会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有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教职工信任。

    3、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的委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按委员人数的10%确定差额数;本届委员21人,差额2人,委员候选人应为23人。各部门工会、各附属医院工会按照分配的委员候选人名额,采取自下而上、民主协商的方式,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名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后于116日前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根据各部门工会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人,实行等额选举;其中主任1人,由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

    2、委员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工会工作,熟悉本职业务,敢于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得到教职工信任。

    3、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产生。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请机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工会各推荐1名候选人,校后勤工会推荐2名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于116日前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附件:1、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两代会”代表团正、副团长推选结果报告单

 4、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结果报告单

 5、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结果报告单

     

     福建医科大学“两代会”筹备组

       二00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