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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医大工[2002]05号 关于推荐评选2001—2002年优秀青年教师的通知 各院、系、部工会: 市总直属工委决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大中专优秀青年教师,分配给我校三个名额(附一、协和的名额市直工委直接下达)。为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限制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评选条件: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青年教师。 三、推荐名额:基础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含口腔医院)、药学系、医学检验系、护理学系各推荐1名候选人。 四、材料要求:推荐为优秀青年教师的人选,应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由候选单位盖章,于7月10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五、评选表彰:根据评选条件,校工会全委扩大会将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确定3名候选人推荐给市总直属工委评定和表彰。其余的候选人作为校优秀青年教师,将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2001-2002年优秀青年教师《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 二00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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