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暨第六届工会代表大会决议
(二00一年一月十三日通过)
福建医科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届工会代表大会,于2001年1月12日至13日举行。这次会议是在新世纪之初学校顺利完成“八五”计划,改革和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历史时刻召开的。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陈丽英校长所作的题为《承继“九五”业绩,再谱“十五”新章,同心同德迎接我校建设与发展的新纪元》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我校“九五”期间的工作做了全面具体、实事求是的回顾和总结。“九五”期间,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校教职医护员工团结奋斗,克服困难,各项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基本完成了“九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工作卓有成效,成绩令人鼓舞。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福建医科大学建设与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会议认为,《纲要》站在新世纪的高度,描绘了学校的发展蓝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目标宏伟,鼓舞人心,是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的纲领性文件,希望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尽快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思怀同志代表第五届工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四年来,校工会围绕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医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和《提案审理工作报告》,对这两方面的工作予以肯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提案审理、教学科研、生活福利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会议号召,全校教职医护员工动员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同心同德,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为实现我校建设与发展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