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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会” 文件材料 |
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医科大学
第六届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制订本届选举办法。福建医
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的选举组织工作由校“两代会”主席团负责。
二、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的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按委员人数10%的差额数,本届委员21人,本次大会委员候选人应为23人。
三、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由各基层工会和附属医院工会自下而上协商推荐产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上级工会审核后提交校“两代会”主席团审议,再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最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选举有效。
五、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印制在一张选票上,由出席大会的全体正式代表投票后宣布选举结果。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划“O”(圈),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边的空格内划“X”(叉),既不划“O”,也不划“X”均作为弃权票,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名单末尾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左边空格内划“0”符号。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是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书写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选举。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数的半数,才得当选。如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不同意票少者当选;不同意票数相等时,则不再确定当选人,不足名额暂作空缺。
八、大会设总监票一名,副总监票一名,监票四名。监票人由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并提交大会通过。计票若干人由大会筹备处指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等项工作进行监督。
九、大会设一个投票箱,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先在主席台上的投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正式代表按座位顺序划区依次,向投票箱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开启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然后由大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员名单,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十三、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
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采取等额选举办法,由新当选的校工会第六届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四、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办法:
福建医科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由校“两代会”代表采取等额选举产生。其中主任一名,由新当选的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
福建医科大学“两代会”筹备组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