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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工会,全称中国教育工会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建会于建国初期。1980年7月召开一届工代会,迄今七届。自1989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起,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时召开。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参与筹备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并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大会的各项决议。 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代会”),于2006年3月16—17日召开。“两代会”筹备期间,以部门工会为选区,选举产生本届“两代会”代表181名,组成10个代表团。本次大会选举产生的校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1人,主席李卫平,副主席陈思怀、王云、高松龄。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人,主任杨立奇。工会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女工部、财务部、生活部六个部;大会通过的教代会四个专门工作小组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提案审理工作小组、教学科研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工作小组。 校工会目前有会员894人(校本部),机关、后勤和院系部门工会10个 (根据省总工会闽工[1999]90号文《关于由省教育工会对12所省部属院校工会、5所省教委直属学校工会实行归口管理的通知》,目前附属医院工会仍按属地管理原则,隶属于福州市总工会直属工委) 。 多年来,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参与民主管理,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开展“三育人活动”,评选先进、模范,举办文体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联系教职工群众,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赢得了教职工的信赖。工会与女职工委员会积极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女职工工作条例》,维护了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校工会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一定成绩。1997年被省教育工会评为“省教育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998年被福州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1999年被省教育工委、省教委、省教育工会授予“先进教工之家”;2000年被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教育工委、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评为“先进教育工会”;2003年12月通过省总工会评估验收,被评为省“模范职工之家”。
第六届校工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工会下设机构 组织部 宣传部 文体部 女工部 财务部 生活部 下属工会 附属第一医院工会
附属第二医院工会 附属协和医院工会
附属口腔医学院工会 机关工会
后勤工会 基础医学院工会
公共卫生学院工会 药学系工会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工会 护理学 院工会 人文社科系工会
校工会历届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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