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07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和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2007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我校2007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巩固、完善、深化、提高”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提高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公开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根据《编制校务公开目录任务分解》(附后),按照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认真编制校务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具体化、细则化。要求凡涉及群众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公开,内容应涵盖学校重要事项、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费管理、学生管理、招生考试、重大工程及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等主要事务。编制公开目录要责任到位,由各项目的具体责任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报送校务公开办公室(校工会),提交校务会研究确定后执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校部、各学院、附属医院都要建立并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要把校务公开与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纳入校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健全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以广大教职医护员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为校务公开的重点。一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学位点和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申报和科研成果评定;二是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制度,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职称评审、进修深造等;三是招生、考试、收费及医疗服务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教材图书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事项;五是关系到教职医护员工和学生生活等切身利益的事项;六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四)实现有机结合。要认真贯彻《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继续开展“抓本级、促基层、求实效”活动,把开展创建“校务公开示范校”活动与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创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校务公开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使校务公开工作深入人心。

三、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举措,依法有序推进;要坚持把校务公开与建立健全反腐惩防体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为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开展创建,规范管理

按照省推行办的部署,要认真开展“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示范单位”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经常化。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办公手段,发挥校园网“窗口”作用,创新工作载体,提高校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要建立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校务公开的互动平台,拓展渠道,推动校务公开形式的发展。

(三)加强督查,及时整改

要采取专项与综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师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务公开工作持久深入扎实开展。